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等6户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7/15    来源:   阅读次数:386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等6户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2014-6-1

      经商黑龙江省财政厅同意,现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电信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6户电信企业(以下简称总机构)及所属电信企业(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按照《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预征率为1.5%(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销售货物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分支机构要按月将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销售额、销售货物的销售额、预收款、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填写《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见附件2),报送主管国税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四、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五、分支机构可以使用上级分支机构或总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下载:rar文件

    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xls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等6户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成员名单.xls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