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我市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优先承担我市有关管理会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5.优先获得我市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6.优先代表我市参与全国管理会计相关会议、研讨及课题研究。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咨询专家全体会议、咨询专家组会议以及相关的管理会计研讨会等各项活动;
2.按时完成所承担管理会计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
3.定期反馈我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对相关问题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做好我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调研等相关工作;
5.按照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三、选聘程序
(一)自我推荐。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天津市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管理会计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证明材料等,于2015年8月30日之前报市财政局(邮寄、上门均可)。
申报者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网址:www.tjkj.gov.cn,在“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二)所在单位审核。请所在单位予以审核把关,并在《天津市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推荐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各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三)审定聘任。市财政局将依据聘任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市财政局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两年,可续聘。
联系人:蒋大鹏
联系电话(传真):022-23303768
电子邮件:tjkjc@vip.163.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721室
邮政编码:300042
附件:天津市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