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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工商明电[2015]46号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1644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甘工商明电[2015]46号             2015-5-7

    各市、州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工商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4月23日全国及省局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情况
      2014年3月以来,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政府《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积极响应、稳妥推进,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放宽经营范围和住所登记条件,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改革红利全面释放,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迈入全国第一集团,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改革红利快速显现,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全社会正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喜人局面。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发布和工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五部规章实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转变政府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基础桩”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由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变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从2014年3月1日开始,经过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积极上报2013年度企业年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省应报企业年报公示总数为152452户(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已有115233户企业上报公示了2013年度企业年报,占全省应报年报公示企业总数的75.59%。部分企业登记机关的年报通过率已达到85%以上,个别企业登记机关已超过90%。2013年全省企业年报公示率在全国排第三名(全国年报公示率35.04%),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肯定。

      2015年,是商事登记制度深度改革的元年,能不能继续保持改革的前进势头,能不能持续释放改革的政策红利,是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又一次重大考验。在4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上,上海、广东和新疆3个省区市工商局就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其中,上海市工商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主要开展了5个方面的工作,着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信息公示制度的知晓度、理解度和参与度。广东省工商局把建立监管制度与促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同步开展,有效促进企业重视信用,及时履行公示义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超前谋划,提早部署采取各种措施,想方设法做好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从统计数据来看,截止2015年4月30日,全省企业年报公示率只有18.98%,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率也很低,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做的是否到位,将关系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成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企业对2015年度企业年报重视不足。主要表现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明确;企业对年报政策认识不清、认知程度不高、具体操作不熟等;二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仅仅停留在登记窗口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简单的宣传方式,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都不够,没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体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进行立体式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严重滞后;三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年报工作的抽查、检查力度不够。从目前情况看,年报公示期限时间已经过半,企业年报公示率也应过半。但是,全省年报公示率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登记机关只有甘肃矿区工商局和平凉市灵台县工商局,大部分登记机关都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个别县区级登记机关的年报公示率很低,甚至在百分之五以下。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也普遍很低。在已公示的信息中,有的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也没有及时公示。现在,距离年报截止日期6月30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需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力争全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要求
      企业信息公示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共治格局,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严格依法行政、转变监管方式、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性、创新性工作,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认识。
      (一)加强宣传,让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家喻户晓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各地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要将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总局有关《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企业上报年报公示的内容及时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切实了解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的重要性,不公示带来的后果,让企业明确不年报不公示都会受到制约和处罚。要学习上海、广东和新疆等地经验,集中动员全体力量参与;要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做好指导和辅导帮扶工作。要组织一些影响大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辅导和联络员培训、行业组织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快年报公示进度。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登记窗口的宣传咨询,扩大企业年报公示的社会知悉度和参与度。要加大责任落实,要按总局视频会议的具体要求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落实到局、分局、工商所,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确保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改革以前的年检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有一个大幅度提升。

      (二)加强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做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首先要做好工商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同时,要全面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认识水平,提升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操作水平。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工商联络员”进行全面培训,不留空白。培训内容主要依工商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文件,要通过向所有企业发放省局编印下发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手册》、《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等资料,使我们工商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明确应该履行和责任、义务及其操作方法。通过培训,促进企业年报信息和企业即时信息及时公示。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时完成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要认真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做好任务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年报信息公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从现在起,省工商局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建立企业年报定时通报制度,主要通报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全省排名,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分管领导,形成事前齐抓共管、事后监督落实的工作新常态。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人员素质,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圆满完成2014年企业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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