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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否要交利息税?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528
     
    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否要交利息税?  解答一:  纳入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还享受免收利息税且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的优惠。据了解,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专户起,开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即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储蓄活期存款计息,上一年结转部分按照居民储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计息。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对职工公积金账户办理结息,职工公积金利息收入免征利息税。  职工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  解答二: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可降低单位、企业所得税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39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即可以在税前列支。  公积金存款计复利,免收利息税。职工当年存储的公积金比照居民的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一年后结转的公积金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1.71%计息,即可以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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