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京政发[2011]7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7    来源:   阅读次数:88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11]77号                       2011.12.3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本办法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

      第三条 本市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办法所附《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第四条 在本市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公交客运、公路客运的公共交通车辆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由市政府在灾情发生以后视灾情程度确定减免期限和数额,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务院备案。
      对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第五条 车船税申报纳税期限由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确定。

      第六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车船有关信息,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做好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对于本市车辆办理注册、转移登记、定期检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地税局制定。

      第七条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相关文章: 车船税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0号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批] 2019-01-03
    · 税总办函[2016]82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9-26
    · 车主们注意!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应该这样给你开发票… 2016-09-26
    · 一票多用: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和滞纳金一并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开具 2016-09-26
    · 各地近30个"BT"备注栏,成最强大脑,解读总局2016年第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2016-09-26
    · 税总财行便函[2016]4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请配合营改增后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开具工作的函 2016-06-27
    · 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6-06-27
    · 已缴车船税的车船同一纳税年度内转让过户能退税吗? 2016-02-23
    · 车购税和车船税的区别 2016-02-2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关于《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公告的解读 2016-01-2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