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目前的营业税政策存在重复征税,导致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税负高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既造成税负不公,也阻碍了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机遇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是1994年确立的。 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 另外,根据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大小,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季度等其他六种纳税期限,其中1个季度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增值税的征收机关为国家税务局。 营业税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金融保险(放心保)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9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步骤 1、范围:改革试点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步骤: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试点将分三步走。 (1)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2)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国税税务主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楷体)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