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及所得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1083
     
    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产品为线路板,正常价格为1000元/片,成本为700元/片。因本公司工艺问题,2010年1月至7月发生重大制造错误,造成产品报废,废品成本约为8000万元。我公司将废品按照重量销售取得9000万元收入,并按照税法要求计提缴纳销项税额。请问此种情况下,是否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销售价格偏低而补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会不会被认定转出?在所得税处理方面,收入确认会不会按照正常售价做调整?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对于问题所述因工艺问题,发生重大制造错误导致产品报废。企业销售的废品高于成本价,不存在损失。所以,该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需做进项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销售废品,若是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不能依照上述条款核定增值税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也不能核定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额。  再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款中,并未将生产产品报废纳入非正常损失三种情况之一,生产产品报废是否应当属于正常生产损失?另外,若我公司生产的是不符合标准的不良产品但还有对外销售的价值,是否还属于非正常损失?  再答:问题所述的“发生重大制造错误,造成产品报废,该废品成本约为8000万元”不能认定为“在正常范围内发生的生产产品报废”。此种情况在会计上一般应认定为非常损失,但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因而无须进项转出。因其产品报废后作为废品销售的收入高于废品成本,因而会计上体现的是其他业务利润而不是非常损失。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