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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河蟹为何不能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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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是全国著名的河蟹养殖出口基地,近年来出口创汇额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规定,河蟹出口退税率为13%,但是一些企业一直没有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盘锦市国税局在对出口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中发现了这一问题,经过走访外经贸局等职能部门,并认真分析企业整个出口过程后,答案找到了,企业在账务处理和发票处理上不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规定,造成不能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税务人员发现有两类企业没有享受到退税优惠。第一种是生产型企业,他们从蟹农手中直接收购河蟹,经过挑选、清洗、包装等生产工序后,出口至韩国。但在企业账务处理上,他们将购进的河蟹直接记入“产成品”科目,没有体现企业生产加工过程。通过国税局政策辅导,企业规范账务处理,将购进河蟹记入“原材料”科目,将挑选、清洗和包装等生产工序所耗用人工、水电、包装物等按合理的分摊方法结转河蟹成本,加工后的河蟹记入产成品科目,根据出口发票作销售处理,这样账务处理体现了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第二种是贸易型企业,他们购进河蟹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口。企业以前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河蟹出口,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申请办理退税。国税局详细讲解出口退税政策,企业及时调整购货方式,改为从水产品加工企业购进河蟹,这样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政策规定能够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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