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部分农产品行业试行增值税进项税核定
     发布时间:2012/5/5    来源:   阅读次数:447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文件称,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这里所说的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分别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核定增值税进项税。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文件允许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核定方法顺序,确定试点纳税人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

    文件要求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文件还对具体核定程序等问题做出规定。

    相关文章: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制度演化小结 2016-09-26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2015-10-10
    · 闽财税[2015]1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 2015-08-17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15-05-04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3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05-04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2015-03-08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公告2015年第3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肠衣加工等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2015-03-08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3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皮革鞣制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2015-03-08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棉纺纱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 2015-03-08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1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棉纺纱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 2015-03-0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