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网络发票运营商收费后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5    来源:   阅读次数:1170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网络发票运营商收费后相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      2013-8-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通过三大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从2012年11月起,建立并推广了网络发票平台。就运营商的收费问题,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我局的请示作了《关于网络发票运营商收费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3]435号),明确“关于运营商在正常网络运行费之外另外收取25元/月虚拟专网服务费,属国家税务总局与网络运营商签署的《金税三期工程网络发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要求我局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

          对此,我局态度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从8月1日起停止三大运营商此项收费。现将停止收费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于8月1日开通了免费使用的普通发票开票系统,新增纳税人请在深圳国税网站(
    www.szgs.gov.cn)办理普通发票开票系统注册手续。

      二、已开通使用上述三大运营商网络发票的纳税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其网络发票平台(不收费),或者重新选择使用我局的免费普通发票开票系统。

      三、纳税人如发现上述三大运营商有违规收费行为,可及时向我局投诉。

      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 网络发票

    · 福建破获首宗虚开网络发票案 2015-03-08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和网络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12-31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网络发票平台的通告 2014-11-12
    · 甘肃省地税网络发票领购办法出台 2014-09-02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14-09-02
    · 发票电子“身份证”:网络发票全国联网 2014-07-15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税控发票强化依法治税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4-03-27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房地产业使用网络发票的通告 2013-12-14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网络发票运营商收费后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3-10-15
    ·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10-1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