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1998年1月拥有小汽车三辆,8吨载重货车6辆,4.5吨载重货车2辆。当地政府规定载人汽车税额为30元,载货汽车为每吨10元。则:
1.小汽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季)=3×30=90元
2.载货汽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季)=8×6×10+4.5×2×10
=480+90
=570元
3.总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每季)=90+570=660元
应纳税额(每月)=660÷3=220元
则每月末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220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牌照税 220
实际按季缴纳税金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牌照税 660
贷:银行存款 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