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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一组热点财税问题解答(大连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54
     
    流转税  1.大连市各区,从2010年起是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改为按季度申报了吗?  答:不是,是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纳税。根据《关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298号)文件规定: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市局决定自2010年1月份起,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纳税。  2. 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了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向主管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话,听说就按17%征税?  答: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文件规定,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前期增量领购专用发票所预缴的税款,可以在年末退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4. 小规模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增值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5.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税款?  答: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6. 我公司是一家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电力调压并且收取并网费,那么我公司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641号)规定,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7. 我企业经营中药加工,请问其中中成药适用13%的税率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第六条规定,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所以您企业生产的中成药税率为17%。    所得税  8. 我企业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吗?  答:可以,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大国税函[2010]22号)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9. 核定征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吗?  答:根据《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文件的规定:核定征收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10. 请问正常年终第四季度的所得税申报是否跟汇算清缴一起进行?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1. 我企业发生的办公通讯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12. 我企业购进一批软件,请问软件的折旧年限最短是多少年?  答:根据《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市国税局备案后,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    13. 现在还有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14. 企业既是软件生产企业,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条件,税率如何确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函[2010]20号)文件规定:对经认定属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同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在减税期间,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15.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准予扣除,具体的扣除比例是?  答: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函[2010]20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16.企业出租车辆取得租金如何确认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7. 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有什么新的优惠政策吗?  答: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8.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做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大国税函[2010]20号)规定,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规定:(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还应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资料。    19. 企业填报年度所得税报表的时候,“从业人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 我企业职工发生的通讯费补贴属于福利费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通讯费补贴不在该文件范围内,所以通讯费不属于福利费。    出口退税  21. 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免税申报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根据《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及相关文书内部管理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15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免税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免税电子申报数据;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明细表》;4.出口发票;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6.经税务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企业提供)。    22. 我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今年被调整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了,请问出口退税申报怎么调整的?  答: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0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的下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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