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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财税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21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国家级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安徽省长江流域,成员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全境和六安市的舒城县、金安区,共59个县(市、区),辐射安徽全省,对接长三角地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设立在安徽工业大学。区域结构  “一轴”包括芜湖、马鞍山,铜陵、巢湖,安庆、池州6个沿江市,这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轴线;“两核”指合肥、芜湖,这是我省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两大增长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两翼”包括滁州和宣城市,着力打造承接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同时,规划还从空间上对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作出了整体安排。背景国家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是基于以下背景:其一我国区域经济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势在必行。具体地说,一方面,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沿海地区要素成本持续上升,传统产业的发展优势在减弱,外延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另一方面,广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要素成本优势明显,产业发展空间相对比较大。在此背景下,加快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 已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和重要任务。这是国家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其二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而采取的具体行动。2008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来皖视察时指示,安徽“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 自然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胡总书记站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安徽要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分工合作的重大课题。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进行谋划,7月上旬,邀请国家发改委来我省调研,调研组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在安徽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构想。10月,安徽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请示l、11月初,国务院领导在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关于设立皖江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问题的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研究并给予支持。2009年1月,国务院领导同意了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问题的请示。其三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在皖江城市带,是因为这一区域综合优势明显,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列。皖江城市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是国务院批复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的六大城市群增长极之—。这一地区区位优势明显,是长三角向中西部产业转移和辐射的最佳区域,具有产业基础好、要素成本低、配套能力强等综合优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皖江开发开放、组织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在开展招商选资、加强与长三角体制机制对接、创新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产业承接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日益显现,具备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之路、为中西部地·区提供示范的客观条件。意义首先设立示范区,是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总的来看,产业承接的质量还不高,地方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重复建设、恶性竞争不时出现,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选择重点区域,加强引导,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模式,促进产业承接转移有序开展,为其他区域提供示范。这个历史性的任务,光荣地落到了安徽身上。 因此,我们要站在国家的战略意图层面,在建设示范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策和规划引导,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坚决转变传统的产业承接方式,积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其次内外产业转移,实现量的扩张,从根本上讲,是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科学承接产业转移, 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可以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集聚发展要素,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步伐, 同时为东部地区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辐射和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再次设立示范区,是更好地发挥皖江城市带综合优势,推动安徽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皖江城市带基础较好、条件优越。通过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有利于安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规划, 示范区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重点承接产业加快发展。到那时,示范区的经济规模将快速扩大,实力将大大提升,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将进一步提高。另外设立示范区,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调控目标得以实现。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通过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稳 定扩大就业,激发内需潜能,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增强经济发 展动力和后劲,夯实全国平稳、可持续发展基础。数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08年人口305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818亿元,分别占安徽省的45%和66%。规划期为2009—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皖江城市带拥有马钢、芜湖奇瑞汽车、合肥江淮汽车、马鞍山星马汽车、铜陵有色、安庆石化、芜湖海螺水泥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这一区域集中了安徽全省80%的汽车企业、83%的钢铁企业、71%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企业和92%的家电生产企业,汽车、钢铁、有色金属、家电等优势产业在安徽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现已形成冶金、汽车及零部件、建材、家电、化工等产业集群,是国家级汽车生产和出口基地、国内重要的铜基材料精深加工基地和优质铸管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内河船舶及家电等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水泥生产基地和国内重要的非金属矿及制品生产基地。   2009年,皖江城市带实现生产总值超过6600亿元,占全省比重由2000年的56.3%上升到65.7%,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由64%上升到72%。   其中,皖江城市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8605户,占全省六成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4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利税695亿元,增长36%,增幅高于全省5.6个百分点,其中利润347亿元,增长64%,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皖江城市带工业化率达到44.5%,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皖江城市带内的工业已在安徽居主导地位,成为带动安徽经济的“发动机”。编制过程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从2009年2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徽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启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在发改委主任张平和安徽省省长王三运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杜鹰副主任和孙志刚常务副省长担任规划小组的副组长,直接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下设起草小组,成员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和安徽省发改委的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范恒山司长和沈卫国担任组长。   按照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商定的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我省提供基础研究材料和规划草稿;第二阶段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规划草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三阶段国家发改委牵头进一步调研,征求安徽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再进行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审批。第一阶段工作从2009年2月5日孙志刚常务副省长带领省发改委赴国家发改委商议工作方案开始,到4月3基本完成。2月上旬,在省政府召开有关市和部门会议进行专门布置后,省发改委随即着手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在合肥和北京召开了省内专家座谈会和在京专家座谈会,征求规划起草意见;成立了5个专题小组,邀请33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重大建设和政策问题; 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分别向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孙志刚副省长和国家发改委范恒山司长进行了专题汇报。起草组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反复斟酌,数易其稿,形成《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第10稿)》上报国家发改委。第二阶段从2009年4月5日到7月21日,省发改委配合国家发改委对规划草稿进行修改完善。4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院的王岳平、北京大学的张文忠等专家参与修改。4月21日,孙志刚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政策研究以及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情况的汇报。经孙志刚副省长同意,省发改委召开了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济委对规划的修改意见,并征求了省发改委老领导的建议和意见。5月3日,召开省发改委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5日,王三运省长主持召开了由省委、省政府秘书长、相关市长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规划修改工作。起草组按照讨论的意见,特别是王三运省长的要求加强对薄弱章节的研究修改。5月7日至9日,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研究规划的修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案。5月10日,经王三运省长同意,省发改委将起草说明、工作方案、部门要研究的政策建议等材料印发省直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研究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努力使示范区规划“可批、管用”。5月13—17日,方宁秘书长和沈卫国主任亲自带队,集中省委、省政府政研室、合工大、安大、社科院等省内专家,与起草组成员一道,封闭修改规划稿。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规划稿的高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7月16—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国务院22个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协作办公室,80多人的调研组来皖江城市带调研,广泛听取皖江市县党委政府、企业界以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规划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第三阶段从2009年7月22日至今。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对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调研过程中各个地区提出的要求进行梳理,供规划起草组修改参考;二是组织专人编制了《皖江城市带产业集中区选址论证报告》;三是赴广东、江苏学习调研,重点学习借鉴合作共建开发园区的做法和经验; 四是继续进行基础性资料的补充收集工作。8月10—14日,起草组再次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共同对规划进行认真全面的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29日,省发改委再次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9月2日,省发改委综合省直各部门、各市的修改意见,形成《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报告》,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修改后正式送国务院27个部门和单位,以及长三角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对规划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提升。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务院。 皖发[2010]10号 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发布时间:2010-07-27  -  点击:5523次  -  字数:3456字 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皖发[2010]10号 2010.4.2 为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皖地税[2010]30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07-27  -  点击:4479次  -  字数:4669字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皖江城市带 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皖地税[2010]30号 2010.5.27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皖发[2010]2号 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发布时间:2010-07-27  -  点击:5008次  -  字数:4970字 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2010-06-01 皖发[2010]2号 为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 皖地税[2010]29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时间:2010-07-27  -  点击:5012次  -  字数:6507字 安徽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皖地税[2010]29号 2010.5.27 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 六大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皖江城市带发展 发布时间:2010-05-05  -  点击:1518次  -  字数:6593字   为了全面贯彻、深入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根据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国税部门工作职责,安徽省国税局于近日印发了《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50条服务措施发布时间:2010-04-29  -  点击:4911次  -  字数:4126字 一、依法组织收入。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为加快示范区建设筹集充足的财政资金。 二、健全报告制度。健全向地方党委、政府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报告制度,围绕示范区建设中热点...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100条税收政策发布时间:2010-04-29  -  点击:6219次  -  字数:10194字 一、综合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般规定 1.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置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皖国税发[2010]84号 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发布时间:2010-04-29  -  点击:7918次  -  字数:9220字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的通知 皖国税发[2010]84号 2010-04-21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国税出台皖江城市带派送税收“红包”相关惠政发布时间:2010-04-25  -  点击:1439次  -  字数:714字   安徽省国税局近日出台《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若干税收优惠规定》,规定中称,企业在皖江城市带从事码头、机场、公路、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 皖江城市带可望享受“一体化”税收政策发布时间:2010-01-14  -  点击:442次  -  字数:568字 昨天,安徽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透露,2010年我省地税部门将跟进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望对示范区推出 一体化 的税收优惠政策。 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发布的数字显示,2009年全年入库收入总量达到832.1亿元,地方税收超越 两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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