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浙国税发[2012]53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    来源:   阅读次数:230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浙国税发[2012]53号                          2012.4.20

    各市、县局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下发后,针对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服务单位(或供应商)在销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必须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与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开具,且“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逐项填开相应的专用设备名称。

    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名单(见附件1)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应厂商名单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握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许继信息有限公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有关规定)。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在收取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维护费用时,必须单独开具技术维护费发票(发票种类: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行业分类:其他服务业),不得与其他费用一并开具,且“项目及摘要”栏应填开“防伪税控技术维护费( 年 月至 年 月)”名称。

    三、对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新增的分开票机,下同)的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服务单位(或供应商)在开具专用发票时,须在发票密码区加盖“”印章(印模见附件2),属于初次购买的在“初次”□内打“√”,属于新增分开票机的,在“新增”□内打“√”。

    四、开票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有权拒受,并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否则,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在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技术维护费发票,若不符合上述发票开具要求的,可由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后,允许增值税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五、增值税纳税人因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不需要认证。对于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认证抵扣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先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才能在当月申报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六、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环节的审核,审核其是否存在重复抵减、抵减金额是否正确。

    本通知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增值税税控系统 抵减增值税税额

    · 发改价格[2017]124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9-13
    · 皖价服函[2014]189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收费政策的批复 2014-11-1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 2014-11-12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增值税税控系统打通整合试运行实施方案》的公告 2014-11-12
    · 税总函[2014]4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打通整合试运行期间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0-15
    · 税总函[2014]4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打通整合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0-15
    ·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如何处理? 2014-07-15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03-27
    · 黔国税函[2013]308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3-27
    · 浙国税函[2012]281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增值税税控系统若干管理意见的通知 2013-10-1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