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关于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过程中涉及的扣缴地方教育附加相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1/11/5    来源:   阅读次数:791
     
    关于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过程中涉及的扣缴地方教育附加相关政策的解读尊敬的缴费人: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安徽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复函》(财综函〔2011〕5号)、《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地税函〔2011〕28号)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在内的企业和个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帮助您充分理解政策规定,防范涉税风险,现就您在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售付汇证明”)过程中涉及的扣缴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 开征范围凡在我局申请办理售付汇证明业务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营业税的同时应扣缴其地方教育附加。按规定可以免于办理售付汇证明的扣缴义务人可不申请开具售付汇证明,但仍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对外付汇时履行扣缴地方教育附加的义务。二、 开征时间凡营业税所属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后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应按规定扣缴地方教育附加。应特别注意的是该时点不是以申报期而是以所属期判定的。三、 计算方法扣缴义务人应根据实际扣缴营业税数额的2%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四、 补征规定扣缴义务人应认真审核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经申请开具的税务证明中是否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应扣缴地方教育附加的情况。如发现有应缴未缴的地方教育附加,原则上应在2011年3月底前在主管税务分局(县局)补缴入库,对按时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补缴后,应在4月15日前将补缴地方教育附加凭证复印件送至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1101房间)备案,联系人:吕洋,联系电话:3532853。合肥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3月2日 

    相关文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数、会计口径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024-11-05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家庭教育支出的影响研究 2024-11-05
    · 购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报销、如何入账? 2024-11-05
    · 个人借用企业名义开展业务,合法挂靠或违法虚开的边界何在? 2024-10-28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风险应对实务要点 2024-10-28
    · 设备、器具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折旧方法不当,税务处理跟着出错 2024-10-28
    · 案解企业“走出去”涉税问题 2024-08-21
    · 新《公司法》视角下发起人出资连带责任实务问答 2024-08-21
    · 仅有“低值高报”不必然等于骗税,实案解析骗取出口退税核心要件 2024-08-21
    · 投资的房产再转让,增值税到底如何交纳? 2024-04-2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