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如何掌握福利费发放“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1/11/5    来源:   阅读次数:764
     
    如何掌握福利费发放“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施》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在实际工作中应如何掌握?个人理解如下:      一、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样的补助是不征个人所得税的。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仅指“现金”应包括实物和有价证券,如发放:大米、豆油、日用品、有价证券等,都属于征税范畴。     三、怎样理解“人人有份”,所说人人有份,是指本单位全体职工,对于“领导没有,其他人员全有;”或者说“正式职工全有,临时工没有”。这种说法不成立,亦应视为“人人有份”;对于一个企业或单位中某个部门有,另一个部门没有,属于“绩效奖励” 亦应视为“人人有份”。     四、下列情况除外:     1、企业或单位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组织职工外出活动(如:春游、旅游、参观、学习等)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发生的活动经费(如:面包、香肠、烧鸡、啤酒、凉帽、毛巾等)。     2、企业或单位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组织召开年终总结会、联欢会等,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发生各类奖品支出,就餐费用等。     3、企业或单位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参加或组织举行运动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发生各类奖品支出,备品(如:运动员服装,雨伞、毛巾等)支出,就餐费用等。     4、“三八”妇女节专为女同志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发放的妇女用品。     五、上述掌握,要看企业或单位是否有意避税,是否巧立名目有意为职工发放“补贴、补助”,特别注意年终和各种节假日,对巧立名目有意避税的,要从严掌握;对按着财务制度规定发生的合理支出,应视为正常支出。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