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民发[2009]100号 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781
     
    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  文号:民发[2009]100号 发文时间:2009.7.15 实施时间:2009.7.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此,我部制定了《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在上述通知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申请文件、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等内容。现印发你们,以便社会团体、审计机构、审核机关等在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所遵循。  民政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规范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准确地开展,制定本指引。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2.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  3.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4.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5.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  6.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支出的50%。  二、申请文件  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首先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随表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登记时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上年末净资产数额、住所、联系方式;  (2)宗旨和业务范围;  (3)申请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相关条件的说明;  (4)最近3个年度开展公益活动的情况;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社会团体章程;  4.申请前3个年度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5.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或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三、财务审计  为核实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情况,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并提交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进行审计,应当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社会团体财务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3)和《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4)制作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应当在审计结论中据实说明。  四、资格审核  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负责初审。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负责初审。  民政部门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转交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由民政、财政和税务部门定期予以公布。民政部门初步审核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管理  对于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年度检查中对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益活动支出情况。  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参加年度检查时,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对接受捐赠情况和公益活动支出进行专项说明,同时应当提交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审计报告。  六、取消资格  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存在《通知》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1.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最近一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的;  2.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存在偷税行为或为他人偷税提供便利的;  4.存在违反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的;  5.受到行政处罚的。  附 件:  1.《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  下载: doc 文件   2.《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下载: doc 文件   3.《社会团体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下载: doc 文件   4.《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审计报告模板》           下载: doc 文件  

    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2024-02-18
    · “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常见的涉税风险 2024-01-16
    · 企业重组分步交易如何准确进行税务处理?要看交易形式,更要看交易实质 2024-01-16
    · 新《公司法》下,企业认缴不出资,会影响部分费用税前扣除 2024-01-12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11-26
    · 向“临时工”支付的报酬究竟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1-26
    · 闲聊餐饮、外卖中的增值税趣事 2019-11-26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二三事 2019-11-26
    · 农产品财税处理之——购进农产品能否抵、如何抵、抵扣率调整及加计抵扣 2019-11-26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2019-11-2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