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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下的税务管理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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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做生意,都有哪些税务风险?各地税务部门对税法的理解有差异,该如何自处?如果公司设立税务部,该招聘何种人才?关于反避税,大家都关注哪些方面?在由中国财务精英俱乐部(CFEC)主办的第五届中国财务精英嘉年华上,意法半导体中国区财务总监唐晓雁先生、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勇军先生和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税务总监原铁忠先生分享了他们的看法。 唐晓雁:我把税务风险分成两类,一是少交税,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二是对多交税,这对企业的损害更大。多交税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财务、税务人员为了降低本部门的风险,在没有弄清楚之前就去交了,交了肯定是不错的。二是不熟悉优惠政策。 主持人(睿达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邓寅生):对你个人而言,如果你少交税,是税务局找你麻烦,如果你多交税是老板找你麻烦,任何一种情况没有处理好你个人都有风险。 倪勇军:我觉得被老板找到麻烦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他不懂。我觉得作为一个老板来说管理这方面的风险更需要花时间。而税务局是很精的,他们一旦查账补税,老板会觉得你工作没有做好。 主持人:你有足够管理你老板的经验,但是没有管理税收的经验? 倪勇军:很多财务人员他会利用这些方式来规避他的职业风险,至于老板那边能躲避就躲避过去,因为毕竟财务出身、税务出身的老板还不是太多,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经理人我们不应该做这种事情。 原铁忠:我非常同意唐晓雁的看法,很多人真的不知道多纳税的风险,或者是没有意识到。我碰到一个典型的例子,国外有家非常知名的公司通过国内的公司来经销产品,国内经销商以成本价来销售,国外的企业再贴钱。国家有法律规定,补贴款也是需要交增值税的,于是国内经销商就交了增值税,一年交了5、6百万。因为这是成本,他就要问国外供货商讨了,国外供货商比较警觉,问怎么回事。往下看原来是国内财务人员只知道在国内安排下这个补贴款是需要交增值税的,不知道上海还出过另外一个规定,国内这种规定不适用于跨境交易,所以多交了5、6百万。 主持人:中国两税合一以后主要的所得税文件并不多,它的复杂在于地域的不同,不同税务官员的理解、处理也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在中国拥有不同省份的子公司,或者是分支机构,如何进行一个比较好的、比较有弹性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唐晓雁:首先所有的投资者在选址的时候要有一个准备,目前国内只有上海是国税、地税合一的,其他地方都是分开的。不同地区之间的认知程度不同,甚至在同一个地区地税和国税的税务官员都有认知不同。我个人感觉还是要靠我们主动来跟税务部门沟通,尽量在交易发生之前听听他的看法。 风险管理其中一部分重要内容就是怎么跟税务局打交道。一般认为纳税人是弱势,税务局是强势的一方。以我最近的经验来看有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比如我前面讲的企业多交了几百万的增值税,发现问题以后建议企业申请退税,企业开始不肯、不敢。我们说试一试。他们去试了,非常顺,差不多过了1、2个月成了。这是一个例子,税务局他们这方面的管理也好、态度、理念都在发生变化。所以不要认为跟税务局打交道是必输的。 主持人:现在比较大的公司都开始有了自己的税务部。这些税务部人员一般分两类,一是做了若干年的会计,老总觉得你的思路很清晰,另外则是因为你公关能力特强,能跟税务局搞关系。你们觉得税务部的人员应该具备什么素质? 倪勇军:从外商投资企业来看的话,他们最最理想的税务人才是怎么样的呢?首先最好是四大,其次是担过类似职位的,专业知识要非常扎实,英文要不错,刚才讲到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这个要非常强。在税务总监的位置上来看,实际上跟总部、跟方方面面打的交道是非常多的。还有沟通,沟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你工作的成果。除了这些以外,如果这个企业需要跟政府、税务局打教导的话,他们理想的人选条件里又要加一条,这个人最好在税务局待过。 主持人:跨国公司高管平常日常工作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尽快解释中国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尽快解决。我相信很多都是跟税有关。在中国税务问题不是简单的税务问题,还有外汇、海关等等的法律限制框架。 倪勇军:现在中国的税法已经有多很多了,但是很多规定还非常笼统。中国没有案例法,而且每家企业都不太一样。在适用法律的时候没有案例法的话,判定是非常困难的。而且中国的税务局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 主持人:2009年年初,我国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反避税成为一个非常热的话题,我想听一下大家的意见。 倪勇军:反避税是外商投资非常关注的话题。几年前的所得税法笼统就反避税做了一个规定,四块内容,一个是转移定价,第二个是资本弱化,再一个如果没有对外投资的话,就不适用。第四块也是大家最最弄不明白的,一般反避税。什么叫一般反避税呢,如果你这个交易没有商业目的,就被认定是避税行为。什么叫没有商业目的呢,它的定义是如果你这个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税收的利益,你这个交易就是没有商业目的。 在反避税方面,税务局很认真地在执行这些条文,最近已经陆陆续续有两个案子了。这两个案子非常经典,并使得外商投资者都非常害怕,不知道接下来这两个案子的结果会不会被税务局推广到全国,作为一个准则来适用,每个案子都涉及到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个新加坡公司,跟中国没有任何的关系,它下面设了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纸上(谐音)公司,他成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各种原因,他要退出这个投资,也就是说把纸张公司的股权给卖了。最后税务局说,你是纸上公司嘛,你卖纸上公司的股权就相当于卖中国公司的股权,包括很多实体的外国公司都会有麻烦。因为这个结构太普遍了。 主持人:有可能过去一提到反避税认为是跨国公司的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从过去的两年开始有越来越多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走出去,他们在海外也设立了一系列的立案公司,税收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所以反避税对民企有同样的意义,是吗? 倪勇军:对的。反避税不止是针对外国公司,有一部分主要是针对中国公司。现在很多的红筹公司碰到很大的问题,他们在香港上市,需要在国外有一个空壳的控股公司。但是管理人员在中国,主要的资产在中国,董事会在中国,董事主要在中国居住。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的话,国外控股公司就要被认为是一个中国的企业,要在交税,交25%的税。红筹上市的公司如果有境外股东的话,他们会非常非常地不开心,本来他们在境外投资的红利是不用交税的,但是这样的话就需要交10%的税,甚至可能更高。 包括很多国营企业、民营企业投资都是通过香港的控股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再来投资。这有很多经营上的考虑,实际上并不一定完全为了避税。在这种情形下香港公司如果没有具体的业务,香港公司所赚的钱,在中国要当期纳税。这也是争议非常大。很多人认为这一条实际上会影响中国企业走向海外的竞争力,所以是不是符合国家的国策,是值得商榷的。 嘉宾简介: 意法半导体大中华区、意法-爱立信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唐晓雁。唐晓雁先生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财会专业,2003年获得上海交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在财务以及相关领域具有19年的工作经验,曾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霍尼韦尔等担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 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倪勇军。倪勇军先生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纽约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具有中美双重律师资格,并被多家国际机构评为中国最顶尖的国际税务律师。在加入伟凯之前,他曾是某四大的大中华区国际税务主管合伙人。 注:本文根据会议速记整理而成,未经嘉宾本人确认,如需引用请联系嘉宾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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