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对短期借款不能仅查利息支出
     发布时间:2011/11/5    来源:   阅读次数:422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短期借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该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日常纳税检查中,多数检查人员仅关注与短期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而很少检查短期借款是否真正由被检查单位使用,忽视了短期借款可能牵涉的税收问题。  案例最近,某税务检查组对生产毛巾的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人员在案头分析时发现,近3年来(包括被检查年度),甲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都非常低。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甲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情况,对甲公司的料、工、费配比进行了测算,均未发现问题。检查组瞿组长决定查阅甲公司的短期借款合同。合同注明,甲公司为采购原材料向某商业银行借入400万元,期限为6个月。追踪银行存款账户后发现,甲公司取得的贷款并未用于购买原材料,而是分别汇给乙公司80万元、丙公司320万元。在贷款到期的当天,由丙公司统一还给了银行。甲公司陆科长对此解释说,采购合同没有谈成,但既然已经贷款了,就索性借给上述两公司,后由丙公司统一还款。瞿组长追问为什么不向对方收取利息,陆科长表示总共才10多万元利息,数额太少,没好意思收取。情况果真如此吗?瞿组长对乙公司很熟悉,深知乙公司不缺资金。于是,他给乙公司财务经理打了个电话,询问80万元借款的事情。乙公司财务经理在查阅账面情况后答复,80万元是丙公司从甲公司汇给他们的采购染料款项,已钱货两清。瞿组长就此询问陆科长,并说检查组准备前去调查位于本市的丙公司。这时,陆科长说出了如下情况:丙公司是由甲公司的几位股东投资成立的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甲、丙两公司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套设备。因被检查年度销售渠道拓宽,产品销量大增,需要增加生产设备,遂以甲公司的名义申请了贷款,贷款全部由丙公司用于购买设备和原料。陆科长承认没有向丙公司收取利息,甲公司应进行纳税调整。  瞿组长又有了疑问,既然销量大增,为何甲公司的销售额没有增加?陆科长无言以对。办理了检查丙公司的手续后,检查组同样发现丙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没有增加,且生产规模和账面收入极不相符。最终查明的情况是,5年前,甲公司发现税务机关对小企业的征管不严,于是成立了生产相同产品的小企业丙公司(为浑水摸鱼作准备),对甲公司虽按照生产规模作销售(掩人耳目),但严格控制两公司主要税种的税负(为少缴税),同时按照料工费配比的原则严格把关(反检查手段),然后将轧差后的收入及料工费等全部放到丙公司。这样不仅使甲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低税负,而且从账面上很难发现问题。由于丙公司规模小,税务机关从未进行过检查,因而使得问题一直被掩盖。最终,两公司受到应有的处罚。  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往来愈来愈复杂。一些想逃避纳税的企业通过对税务部门征管情况的研究,发现了一些征管漏洞,并且在长期接受纳税检查后,因熟悉检查套路,掌握了一些反纳税、反检查的规律和方法。这些企业在逃避缴纳税款前,往往会针对税收征管漏洞作周密的预谋和准备,同时采取一些反检查手段,影响了检查人员的判断,增加了检查难度。所以,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为各种表面假象所迷惑,注意研究使用一些非常规的检查方法,以应对企业的“抗药性”。 

    相关文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数、会计口径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024-11-05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家庭教育支出的影响研究 2024-11-05
    · 购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报销、如何入账? 2024-11-05
    · 个人借用企业名义开展业务,合法挂靠或违法虚开的边界何在? 2024-10-28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风险应对实务要点 2024-10-28
    · 设备、器具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折旧方法不当,税务处理跟着出错 2024-10-28
    · 案解企业“走出去”涉税问题 2024-08-21
    · 新《公司法》视角下发起人出资连带责任实务问答 2024-08-21
    · 仅有“低值高报”不必然等于骗税,实案解析骗取出口退税核心要件 2024-08-21
    · 投资的房产再转让,增值税到底如何交纳? 2024-04-2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