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17%和11%调整为16%和10%后税控机开票几个关键点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   阅读次数:1583
     

      1.开票软件中预置总局提供的最新版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并于2018年5月1日零时启用。5月1日之前仍然显示17%和11%税率,自5月1日零时起,系统自动将17%和11%税率更新为16%和10%税率。

      2.企业自建商品编码库中,原来商品是17%和11%税率的,到2018年5月1日零时后,登录开票软件时,系统自动将17%税率更新为16%,将11%税率更新为10%税率。

      3.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自动或手动升级),在发票填开界面,5月1日之前,商品行税率栏没有16%和10%税率,5月1日之后,商品行税率栏增加16%和10%税率,

      4.对于有效期起是2018年5月1日之前(2018年5月1日之前成成为)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到5月1日零点之后,开票界面可以手动选择17%和11%税率,以便处理往期开具的发票及业务,如发票红冲和补开发票等。

      (1)具体政策: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

      (2)申报表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公告规定:“一、……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2018年5月1日后,将开票税率是17%(符合规定开具)和16%的销售额均填入16%税率的栏次;将开票税率是11%(符合规定开具)和10%的销售额均填入10%税率的栏次。

      5.对于有效期起是2018年5月1日之后(2018年5月1日之后成为)的一般纳税人,使用本版开票软件,开票界面只有16%、10%、6%、0%以及现行有效征收率,无法选择17%和11%税率。

      (以上为金税版本,仅供参考)

    相关文章: 增值税税率

    · 新增值税税率下,总投资额不变的“甲供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临界点分析 2020-10-30
    · 垃圾处理的增值税税率相关问题 2020-06-28
    · 增值税税率有变化筹划要提前 2019-01-16
    · 增值税税率或继续下调10%税率有可能被取消 2018-12-26
    · 年内可能出台:增值税税率合并以及下调 2018-12-26
    · 增值税税率调整,必须要关注的10大涉税问题与纳税影响! 2018-04-28
    · 增值税税率变化对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管理的影响简要分析 2018-04-28
    · 增值税税率调整,谁才是真正的受益者? 2018-04-28
    · 5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降,跨期合同的发票开具策略详解 2018-04-28
    · 财税[2018]32号文解读:增值税税率5月1日双降如何平稳“换档”? 2018-04-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