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税务筹划  
      买房想避税 坑了卖房人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309
     
    卖房的刘女士自称买主孔女士为少交过户税费,将30万的房屋转让价格写成20万,向房管部门纳税,后来孔女士在交房款时却又把房价说成20万,刘女士只好到法院上说理。  一审法院判决孔女士按30万元交钱后,孔女士不服,又上诉到二中院。  刘女士称,2006年7月24日,刘女士与孔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将刘女士所有的房屋以31万元卖给孔女士。协议签订后,孔女士向刘女士交了1万元定金。  2006年7月28日,刘女士随同孔女士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及贷款手续。孔女士为了少交过户税费,因此在房屋交易中心与刘女士另行签署了两份《房屋买卖协议书》,将房屋价格写为20万元,并按20万元交了税。  后孔女士至今未给付刘女士购房款,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孔女士按照原合同31万元房价款支付剩余房款30万元。  而孔女士则称,20万元的交易价格是真实的,同意在20万元的基础上支付剩余购房款。  一审法院认为,孔女士出于少交房地产交易契税的目的,与刘女士签署《房屋买卖协议书》,该行为实质上系属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故应认定该协议无效。  双方于2006年7月24日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形,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该协议内容。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孔女士给付刘女士购房款30万元(已扣除抵作房款的定金1万元)。 

    相关文章:

    · 个人转让商业用房税费如何合理操作才能减少税费 2020-10-30
    · 厘清关联债资比例常见的概念误区 2020-10-30
    · 另一种视角看“反避税”、“壳公司”与“经济实质” 2020-10-30
    · 物业出租房产税与增值税纳税筹划及实务分析 2020-10-30
    · 盈余积累转增资(股)本后股权(票)原值如何确认 2020-10-30
    · 新增值税税率下,总投资额不变的“甲供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临界点分析 2020-10-30
    ·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测算方式及案例 2020-10-30
    · 房地产利息支出的税收筹划 2020-10-30
    · 总分公司间划拨资产涉税问题 2020-10-30
    · 选择共同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可以实现土增节税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