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合国税函[2011]49号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387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    合国税函[2011]49号                  2011.3.22各县、区局: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皖国税函〔2011〕24号)规定,现将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更换对象    更换采集软件的对象是已经使用一盘式采集系统的纳税人,对于只使用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和电子申报平台办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做要求。各县、区局要注意区分使用对象,对于不愿更换软件的纳税人,要允许其选择其它合适的申报方式。要认真做好解释答疑等工作,保障软件更换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    市局决定自2011年3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即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以下简称总局采集软件),替代现有的一盘式采集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局3月中旬选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做好测试工作;    (二)市局将于3月开展对税务信息采集软件使用的培训工作,各县区局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各县区局负责安排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信息录入、报送和税务机关信息接收、保存的操作过程准确、规范。    (三)4月初开始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各县区局用1个月时间积极引导纳税人逐步使用总局采集软件,替换一盘式采集系统。    三、几点要求    (一)做好宣传辅导培训工作。总局采集软件提供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和财务报表信息录入等功能,纳税人可通过U盘等介质向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纳税申报。与一盘式采集系统相比,具有功能齐全、操作简便、更新及时、稳定性高等特点。各县区局要按照纳税人自愿的原则,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逐步使用总局采集软件,替换一盘式采集系统。各县区局要主动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认真做好解答释疑工作,确保采集软件的更换平稳运行。    (二)加强沟通,做好保障。此次软件更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局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对在工作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映或拨打总局技术服务热线咨询。市局货劳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处和信息中心将联合成立工作组,分别从业务和技术方面指导软件更换工作,同时将对各单位提交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反馈。           总局面向税务机关技术服务电话:4008112366    总局面向纳税人技术服务电话:4006112366    货劳处联系人: 夏传敏 5166275    纳税服务处联系人:葛承诚 5166330    征管处联系人: 陈 冰 5166228    信息中心联系人: 蔡胜发 5166075        附件:    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皖国税函〔2011〕24号)     2.总局采集软件纳税人端使用说明书    3.总局采集软件税务端使用说明书 

    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2024-02-18
    · “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常见的涉税风险 2024-01-16
    · 企业重组分步交易如何准确进行税务处理?要看交易形式,更要看交易实质 2024-01-16
    · 新《公司法》下,企业认缴不出资,会影响部分费用税前扣除 2024-01-12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11-26
    · 向“临时工”支付的报酬究竟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1-26
    · 闲聊餐饮、外卖中的增值税趣事 2019-11-26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二三事 2019-11-26
    · 农产品财税处理之——购进农产品能否抵、如何抵、抵扣率调整及加计抵扣 2019-11-26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2019-11-2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