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您设置了《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吗
     发布时间:2017/1/5    来源:   阅读次数:2497
     

    随着地球不知辛劳的公转,2017年已经到来。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尽管今年有诸多事项是充满未知、难以预测的,但至少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也是每个纳税人应当马上要做的,那就是从今天开始,你单位应当设置《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了。在2017年工作日的第一天,特提醒各位纳税人注意哦。

    按照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为了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在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曾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

    由于印花税开征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而很多纳税人是新办的,特别是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推进,新办企业的经营者、财务人员很多都是新人,对于十几年前的这项要求,也许很多纳税人(财务人员)还真的不知道。加之,不少税务机关也没有真正的对纳税人落实此项要求的情况进行管理。因此,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财务人员)都没有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习惯。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底以77号公告发布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其中明确予以规定,从2017年起,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同时,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书据等印花税相关应纳税凭证作为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至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会给纳税人带来何种利弊,以及对于日后印花税征收方式的确定有何种影响等,就不在此赘述了,套用一句广告语吧:谁用谁知道。

    今天是2017年的工作日的第一天,为了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请您马上按相关要求设置《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吧,若是日后再补登,那就不是“及时”记录,也很难做到“准确、完整”记录了。到时候要是出了什么麻烦事,可别说我没提醒您哦。

    相关文章: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