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增补分支机构
    总机构名称
    总机构所在地
    增补的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所在地
    中国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
    首页 -> 政策法规  
    更名分支机构
    总机构名称
    原分支机构名称
    现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所在地
    中国南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
    河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阅读次数:96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5号       2014.9.28

    现将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附件2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更名和增补本通知附件所列分支机构。

    增补的分支机构自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应税服务之日起,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10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营改增全国范围内推行后,鉴于航空运输企业跨省经营的特殊性,我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明确了包括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称厦航)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航)在内的15家航空运输企业,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称74号)的规定,实行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以下称汇总纳税)。

    目前该办法实施情况良好。

    前一时期,实行汇总纳税的厦航和南航,分别设立了新的分支机构,并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将其纳入各自的汇总纳税范围。

    另,南航原有分支机构中,河南分公司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南航请明确该分支机构更名后仍属于汇总纳税的范围。

    为此,我们下发公告,明确厦航和南航新增和更名的分支机构,按7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附件:

    更名和增补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名单

    相关文章: 航空运输企业 总分机构

    · 总分机构疑难问题汇总 2019-11-26
    · 总分机构税收专题学习 2019-11-26
    · 总分机构疑难问题汇总 2019-11-26
    · 总分机构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常见实务问题解答 2016-01-27
    · 财税〔2015〕87号: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调整 2015-10-10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广… 2015-07-16
    · 冀财税[2014]2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邮政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015-05-04
    · 青岛国税青岛地税公告〔2011〕4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总分机构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确认单》问题… 2015-03-08
    · 应细化大企业总分机构判定标准 2014-10-15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 2014-10-1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