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合法”、“非法”,那些框框都是一小撮人关起门来私下决定通过,纳税人根本插不上话。
如果你没有多个单位发工资个人纳税号基本对你没有影响。
就目前的个税体系而言个人认为它的最大作用是防止有多处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或有多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重复利用免征额和低税率而无法做到应有的超额累进。
至于像欧美那样复杂的个税申报扣除体系我国目前的征管水平还不可能实现,不光是税务局,涉税服务的从业人数和规模都达不到。
至于避税,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项下除了公益捐赠没有其他扣除项目,没有避税的余地,你想的太多了。
避税的本质是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减少或延迟纳税,是对税法极为熟悉的情况下去找空子,是极为严谨的技术活,至少需要通过关联方和两地之间有税负差来完成,基本上都是有很多子公司的大型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和一般人扯不上关系。按照最新的文件,对内资企业一般不适用一般反避税条款,更不要提境内个人了。
现有的针对个人的反避税案件基本上都是大额股权转让或者股利支付的。针对工资薪金的反避税金额太小,目前还没发现有人向这个方向发展。
另外什么叫一小嘬人自己谈,反避税是依照国际税收协定的全球都一样好不好。四大国际部的人数比全国反避税的人数多很多好不好。每年都有税务局大牛跳槽去四大好不好。每个案子我们都是按照对方会复议严格遵照程序法做准备的,老外的申诉和复议概率是内资企业的无数倍好不好。税务局对企业叫约谈,反避税对企业叫谈判好不好,全程录音录像的好不好。
最后告诉给你一个道理,任何行业最高精尖的东西都只有少数人掌握,不是是个程序员就可以调试大型交换机,是个工程师就可以造火箭的,你不懂不代表这个行业没有规则和秩序。不懂可以问,但是希望你不要用这种极不友善的描述。
没想到上日报了,说实话我是国税的对个税没有太多研究。日报的评论中很多人认为回答不友善,必须承认是不太友善。如果看我其他问题的人可以发现我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对评论里大部分有意义的回复都会及时回复的。
是有一些问题对专业知识和遵守法律这些都不尊重的描述,或者直接邀请你回答如何避税这种违背我职业道德的问题我的回答基本上都是不友善的。因为我认为尊重是相互的,我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很好,不友善是因为题主的描述中对在遵守法律法规这种基础原则的轻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