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发西服还是工作服税收成本不一样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1375
     
    发西服还是工作服税收成本不一样  3月28日,湖南省永州市某厂总经理来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紧紧握住局长的手说:“一条建议为我们节约了12万元。”  经理所说的纳税建议是今年1月份该市国税局推出的一项服务新举措,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在日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税法要求及时为纳税人提供详尽的税务分析及参考建议。  今年3月初,税收管理员小罗来到某厂财务部,听财务人员在闲聊时提及该厂正在张罗为管理人员发放30万元品牌西服做工作服的事宜。  小罗将这一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并按要求制作了《纳税建议书》,就发放西服和工作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税务处理对比分析。原来,制作西服发放在税收处理上应视作职工集体福利性支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且,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也就是说,企业为管理人员购置西服,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更谈不上进项税额抵扣。因而,企业制作西服购进的30万元服装增值税进项支出4.36万元(30÷1.17×17%)不得抵扣。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30万元西服费用也应作为职工福利在企业职工福利费中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样,企业将增加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多缴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25%),两项合计企业将间接再支出11.86万元。如果发放工作服,在增值税处理上应视作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支出,购进进项税额可全额进行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作为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30万元工作服费用也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人员同时指出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因此,只要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服符合税法和财务制度对工作服标准的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在合理的筹划下节约税金支出。  总经理由衷地说:“没想到西服和工作服之差,就要多缴12万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