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0年9月份办税日历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717 |
|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出台 2010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该办法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从多方面对财税[2009]59号文件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规范和加强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后继问题明确 2010年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7号公告)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截至2008年底,企业集团合并计算的累计亏损,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5年结转期限内的,可分配给其合并成员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总部)在剩余结转期限内,结转弥补。文件同时明确了具体的分配办法。本法规的出台解决了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中涉及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可在发生年度一次扣除 2010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号公告)。《公告》明确,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15项规定个人捐赠可全额税前扣除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频发洪涝、干旱、地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根据国家减灾办公布的数据,仅上半年,全国受灾人口共有2.5亿,农作物受灾面积超200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113.9亿元。进入下半年后,洪涝灾害更加频繁,8月21日,鸭绿江丹东段发生特大洪水,8月8日,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灾害等,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积极行动捐款捐物,用爱心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献出自己的爱心,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个人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笔者进行了归集,提醒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纳税。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备注 国税征收 9月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地税征收 9月 1-7日 1-7日 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10日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 税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