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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税办项目审批一趟可搞定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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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合肥市国税系统在全省率先推行集中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过去,办一个项目审批要跑多个部门,如今办项目审批一趟可搞定。 日前,有着多年会计经验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李瑾,对合肥国税系统实行集中审批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过去办个发票增量,不仅要找税收管理员核,还要找科长、局长批,其中一个人不在就办不成。现在好了,集中审批实行专人办理,“我申请发票增量只用了10分钟,就办好了各种手续”。 今年8月,合肥市国税系统在全省率先推行集中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受理审批申请11164件,准期办结率达100%,过去纳税人投诉最多的审批环节,自改革以来成了“零”投诉,赢得纳税人交口称赞。 权力多头难办税 说起改革前的税务项目审批,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孟凡感慨地说:“以前办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定要跑税务4个部门多趟,没有一个月都办不下来。 ” 而长丰县杨庙镇的曹俊更是一肚子话,作为从事电器销售的个体工商户,曾领用过定额5元、10元、20元和50元的发票,每一次变更手续都要在杨庙、下塘分局和大厅之间往返奔波,有时遇到税收管理员或分管局长不在,就需要跑多趟,最终办下来四五天就过去了。 还有的纳税人说,税务审批事项能不能办、什么时间办,税收管理员说了算,平时不“打点”,到时就会给你难看。 合肥市国税局纪检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审批模式使“一窗进出”形同虚设,并屡遭诟病:如审批职能分散,权力多头。一个税务审批事项从受理到调查,再到审批、审批结果送达,涉及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综合业务科、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相互扯皮、办事拖拉的情况;还有税收管理员权力集中,既承担调查和提出初审意见,又承担户籍管理、税源监控、税种鉴定、票种票量核定、催报催缴、纳税评估等工作,因缺少有效的内外部和事后监督制约,容易滋生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而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办理审批即使有意见,也会顾及后期对自身的管理而作罢。“现行审批模式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创新模式破束缚 2009年6月,针对税务审批存在的问题,合肥市先行在庐阳、蜀山二区进行集中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8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开这项改革。将22项发生频繁、对纳税人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的审批项目,从相关职能部门中剥离出来,在办税服务大厅,由新成立的审批小组集中办理。 同时,对税收管理员职责重新进行界定,其主要负责对纳税人户籍管理、税源监控、催报催缴、纳税评估等工作,而对纳税人的各类审批事项等工作,交由审批小组办理。 目前,22项审批项目中,受理即办的9项,受理转调查的12项,受理转调查审批后上报的1项。由审批小组人员按照税务登记岗、受理岗、调查岗、审批岗划分的岗位办理,各司其责,统一尺度,专业管理。审批岗由审批小组负责人担任,其他岗位人员定期轮换。 “集中审批,突破了传统审批模式束缚,不仅完善了审批岗位职责,也规范了审批业务流程。 ”蜀山区国税局副局长方芳告诉记者,审批职能和人员的相对集中,便于对重点岗位的重点监督。税收管理员和审批人员在工作业务上的关联性,又使双向监督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保障了集中审批的公平化和透明化。 “减人增效”大提速 肥西县税收管理员小王,管理着近300户一般纳税人。改革前,企业税务登记、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以及进项抵扣凭证审核调查等,都要他把关,常常是“顾得了东家顾不了西家”,有时还被纳税人投诉。 “实行集中审批后,我们的税收管理员从日常各类审批调查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从事税源管理,各项征管基础工作更加深入。 ”肥西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张克海说,9月份以来,他们对桃花工业园和桃花镇工业聚集区进行户籍清理核查,把招商引资以及租房经营共69户企业纳入管理,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目前,合肥国税系统审批小组仅用占原税收管理员三分之一人员,完成了原税收管理员的大部分审批事项,实现“减人增效”。 据了解,现在的办税服务厅,审批时限实现全面提速。像调整普通发票用量、版面,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等9项发生频繁的业务,受理即办,并当场办结;对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审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限额审批,平均在3个工作日办结,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受理转调查审批的项目,需分管局长审批的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需局长办公会审批的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 “集中税务审批,从源头遏制了腐败现象,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和暗箱操作。 ”有关专家认为,审批改革,使办税更加快捷、公正,从而实现了税务效能的全面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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