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对由我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部分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zip文件
相关政策——鲁国税函[2014]39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文件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