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湘财税[2014]6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3/8    来源:   阅读次数:1143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税[2014]65号                       2014-12-31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地税局: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根据《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南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4]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收费基金清理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收费基金的通知》(湘财综[2014]48号)的要求,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涉及煤炭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涉及煤炭的收费基金,必须严格落实取消征收的政策;属于企业自提自用的费用项目以及属于应由企业承担的缴费项目,必须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变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基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取;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新设立涉及煤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关于适用税率
      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5%。

      三、关于折算率
      折算率授权各市州财税部门制定。各市州应当根据当地原煤加工为洗选煤的生产经营状况,测算本辖区范围内折算率,报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备案后发布执行。

      四、关于收入分享体制
      煤炭资源税收入仍维持现行省与市县25%、75%分享体制,省级煤炭资源税以2013年实际入库收入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由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相关市县。

      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