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副召集人:胡存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成 员:
王 峰 中央编办副主任
刘 昆 财政部副部长
齐 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丘小雄 税务总局副局长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夏 勇 法制办副主任
张宏声 海洋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