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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租赁的节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375
     
    金融租赁就是出租人出资购置承租人选定的机器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根据租约按期支付租金的活动。金融租赁按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能否取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划分,有资本性租赁和信贷性租赁;按出租人设备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付款对象理解,有直接租赁、转租赁和回租;按出租人在一项租赁设备中的出资比例理解,又有杠杆租赁和单一投资者租赁。  金融租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承租人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目的。二是签订的合同多。三是同一标的物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期内,出租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四是涉及到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等多个责任人。  与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企业选择金融租赁方式融资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费用负担均匀,避免集中开支。企业不需筹措大量资金就可引进设备,并能迅速加以利用、投产、创利,只需在租赁期内支付租金,既避免集中开支,还可节省资金用以扩大投资。二是便于成本核算。利用金融租赁引进设备。由于租金相对固定,避免了通货膨胀的影响,有利于成本核算。三是融资条件优惠。相对其他方式,租赁公司出租设备时,不仅不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和抵押,对承租人的资产、净资产等也不作严格要求,只重点考察承租人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和财务盈利能力,使众多的企业能以此方式来融资。四是企业处于主动地位。企业作为承租方可对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等提出要求,由出租方采购企业选定的设备,实现在融资的同时引进先进设备。五是退出方式灵活,租赁期满,承租人可选择退租、续租或取得所有权等多种方式退出。六是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金融租赁的运用,使企业在传统的融资渠道之外,又多了一条渠道,对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都有益处。  在企业融资中,融资成本是必须考虑的一个中心课题,而现代税收是企业融资成本的组成部分,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金融租赁涉及到的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出租人在向供货方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机器设备时,可以通过制定内部交易价格,将总利润在三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甚至可以将较高利润一方的利润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转移到亏损方弥补亏损,冲减盈利方的利润,达到少缴当期所得税的目的。  由于金融租赁的方式多样化,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既可选择融资租赁,也可选择经营租赁。在融资租赁条件下,出租人将购买的机器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取得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等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价值计提折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为企业财务安排提供了充分的可能,而且企业不需要花巨资购买固定资产,也无需承担因固定资产破旧磨损、技术进步等带来有形折旧和无形折旧的风险损失,节税效应明显。对于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分期分批均衡地取得租赁收入,将本应一次性取得收入集中纳税的过程,改为分期、分批纳税,充分利用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达到延期纳税、减轻税负的目的。这种延期纳税的节税效应在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时期效果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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