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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财税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492
     
    一。潇雨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两个企业(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一个老板,且距离很近,其中一个企业代替另一个企业保管(包括收发材料)工程用材料,按照新会计制度应该怎么进行帐务处理?烦请您百忙之中指点迷津,谢谢!     解答;保管(包括收发材料)工程用材料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对外销售两种情况,如果是内部调拨,只是代收代发,可通过工程物资账户核算,如果是对外销售则必须通过原材料账户核算,应视同销售。二, 燕儿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我想请问下给村民发放的福利应计哪了,谢谢了      解答;企业给村民发放的福利不属于企业的支出,计入应付职工福利费不合适,计入未分配利润比较合适.你再考虑考虑。三。 一剪梅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过去短期投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并入新的哪些科目      解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过去短期投资应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待摊费用应调整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调整预计负债,当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对待。 四 ,税苑情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营业执照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是企业法人性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 ,紫罗兰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企业从财政局取得的设备技术更新改造拨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并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据此,取得财政局设备技术更新改造拨款,应并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杨柳依依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企业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解答;我们这次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是这样的。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有的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抵扣其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以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但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含在我们所说的可以抵扣的范围之内。 七,阿里郎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如何扣除,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4、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5、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6、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7、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八, 马跃珍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环保三项设备,直接抵扣10%税款,是哪一级发的文件,文件号是多少?国税局要求复印该文件。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了,谢谢!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九 ,交城李 平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企业计提了职工工资,但是没有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十、杨柳依依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个体工商户没有达到营业税起征点,可以领购发票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第五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征税。  十一、时尚生活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的加班工资,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解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所称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目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其他补贴、津贴项目都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二、中阳税友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所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十三、兴县王爱爱您好!        你提的问题是;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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