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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3类企业不适用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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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近日制定并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和附则十章。财政部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中明确,《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符合上述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五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已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为贯彻实施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小企业应当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第一,认真组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深入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第二,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第三,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第四,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三、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配套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管理,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导、监督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省里要采用“一竿子到底”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县里要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第二,做好实施部署。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监局等成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第三,使用财务报表。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第四,强化会计服务。积极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第五,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小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帮助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将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各地实施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重点,加大对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第二,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创新小企业财务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帮助小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积极推进、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第一,各地税收征管人员要重视和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努力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恰当地处理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第二,鼓励小企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小企业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第三,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要在其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计征企业所得税。第四,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建账核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了解、掌握本辖区中小企业数量、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要抓好小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管理所需的财务报表。在小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时,企业法人要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依法提交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依法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各地银监局应当督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第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重视和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全面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理解和使用小企业财务报表,进一步提升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第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风险管控,对会计核算健全、具有良好会计信用的小企业,应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在综合考量其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可要求企业提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在贷款存续期间,可要求企业定期提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对于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审批其贷款申请时,应当注重财务报表和非财务因素的结合,全面考量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引导该类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第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时调整和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根据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动态监控,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深入人心,为下一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监局等,对本地小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讲明执行要求,明确执行程序,督促小企业尽早执行。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经验介绍会等形式,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小企业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重大意义和执行要求,积极引导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密切关注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媒体反映。 五、密切协作,共同服务于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进度安排,扎实有序地推进本意见的实施。在本意见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并加强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科目对比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 1121 应收票据 6 1111 应收票据 6 1122 应收账款 8 1131 应收账款 7 1123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7 1121 应收股息 9 1132 应收利息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9 1133 其他应收款 10 1141 坏账准备 11 1401 材料采购 12 1402 在途物资 11 1201 在途物资 13 1403 原材料 12 1211 材料 14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3 1231 低值易耗品 15 1405 库存商品 14 1243 库存商品 16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15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17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16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18 1411 周转材料 19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17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8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9 1301 待摊费用 20 1501 长期债券投资 21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0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601 固定资产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602 累计折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604 在建工程 25 1603 在建工程 25 1605 工程物资 24 1601 工程物资 26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2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29 1701 无形资产 27 1801 无形资产 30 1702 累计摊销 3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28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3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33 2001 短期借款 29 2101 短期借款 34 2201 应付票据 30 2111 应付票据 35 2202 应付账款 31 2121 应付账款 36 2203 预收账款 37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2 2151 应付工资 33 2153 应付福利费 38 2221 应交税费 35 2171 应交税金 39 2231 应付利息 40 2232 应付利润 34 2161 应付利润 36 2176 其他应交款 41 2241 其他应付款 37 2181 其他应付款 42 2401 递延收益 38 2191 预提费用 39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43 2501 长期借款 40 2301 长期借款 44 2701 长期应付款 41 232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三、所有者权益类 45 3001 实收资本 42 3101 实收资本 46 3002 资本公积 43 3111 资本公积 47 3101 盈余公积 44 3121 盈余公积 48 3103 本年利润 45 3131 本年利润 49 3104 利润分配 46 3141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四、成本类 50 4001 生产成本 47 4101 生产成本 51 4101 制造费用 48 4105 制造费用 52 4301 研发支出 53 4401 工程施工 54 4403 机械作业 五、损益类 五、损益类 55 5001 主营业务收入 49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6 5051 其他业务收入 50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57 5111 投资收益 51 5201 投资收益 58 5301 营业外收入 52 5301 营业外收入 59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53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60 5402 其他业务成本 55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61 5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54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2 5601 销售费用 56 5501 营业费用 63 5602 管理费用 57 5502 管理费用 64 5603 财务费用 58 5503 财务费用 65 5711 营业外支出 59 5601 营业外支出 66 5801 所得税费用 60 5701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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