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1/5    来源:   阅读次数:94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为做好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依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10]252号)、《关于贯彻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劳社[2010]185号)以及《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1]209号)的规定,现将20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及缴费时间
      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已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2月20日。

      二、参保信息变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年度扣费期前(11月30日)向村(居)委会办理变更。

      三、缴费事项
      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在年度缴费期按原缴费档次直接进行扣费。
      采用村(居)委会代收代缴的,各村(居)委会应代收本村(居)委会下辖参保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四、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相关文章: 养老保险费

    · 是否调低养老保险费率尚未达成共识 2015-05-0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基数管理的通知 2015-03-08
    · 闽人社文[2014]36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基数… 2014-12-31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2014-12-31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费率的通知 2014-10-15
    ·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据实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2013-10-15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2013-01-05
    · 浙财税政字[2009]15号 浙江省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1-11-21
    · 建筑业取得养老保险费是否缴营业税? 2011-11-21
    · 浙财税政字[2009]15号 浙江省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1-11-0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