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
我想问的是,如果题目问: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为多少?这时要包括购销合同的那部分么? 【回复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者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提问内容】税率表给列明一下。 【回复内容】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