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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珠宝玉石是否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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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超市主要经营百货,同时还有珠宝玉石专柜,销售各类珠宝玉石。超市一直按增值税4%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最近,超市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珠宝玉石还能否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加工和销售珠宝玉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86号)规定,对于加工、销售珠宝玉石的纳税人应按现行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规定办理认定手续。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应依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因此,该超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销售珠宝玉石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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