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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1996]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7    来源:   阅读次数:20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6]216号               1996-1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对欠税人的税收控管,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对欠税人实施出境限制应严格掌握,原则上个人欠税3万元以上,企业欠税20万元以上,方可函请公安边防部门实施边控。但对拒不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对纳税人的欠税事项,凡能在境内控管的,尽可能不要留待欠税人出境时解决。

      二、各地税务机关在提出阻止欠税人出境申请前,应认真调查核实,掌握详实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阻止欠税人出境的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欠税人所在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报审批税务机关),连同有关书面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二)计划单列市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申请,应报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备案后,由市税务机关统一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省级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意见通知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同意的,由审批机关填写《边控对象通知书》送同级公安厅、局办理边控手续。

      四、公安边防部门阻止欠税人出境时,申请阻止出境的税务机关应派员到场,并告知当事人其被阻止出境的事由、依据、欠税金额,及未结清税款或未提供纳税担保前不得离境等内容。

      五、被阻止出境的欠税人结清所欠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后,税务机关应立即依照布控程序撤控。即由申请布控的税务机关填写《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审批税务机关同意后,填写《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送同级公安厅、局办理撤控手续。

      六、审批机关在阻止欠税人出境结案后,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1
                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
    ┌—————————┬————┬———┬—————————┬—————┐
    │姓       │    │ 名 │         │     │
    ├—————————┼————┼———┼—————————┤ 相  │
    │化名:姓    │    │ 名 │         │     │
    ├—————————┼————┴———┼——————┬——┤ 片  │
    │籍贯或国籍   │        │性别   │  │     │
    ├—————————┼————————┼——————┼——┴—————┤
    │护照种类、号码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职业或社会身份     │                    │
    ├—————————————┼————————————————————┤
    │体貌特征        │                    │
    ├—————┬—————┬—┴————————————————————┤
    │ 住  │ 国内 │                      │
    │     ├—————┼——————————————————————┤
    │ 址  │ 国外 │                      │
    ├—————┴—┬———┴———┬———————————┬——————┤
    │ 出境口岸 │       │  出境后达到地点  │      │
    ├———————┴———————┴———————————┴——————┤
    │阻止出境理由(欠税额)                       │
    │                                  │
    │                                  │
    ├————————————┬————————┬————————————┤
    │申请机关领导签字   │联系人电话  │申请机关盖章     │
    └————————————┴————————┴————————————┘
                                年  月  日
    附件2
                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
    ┌————————————┬———┬——┬——————┬———┬———┐
    │被控人  姓      │   │名│      │性别│   │
    ├————————————┼———┴——┼——————┼———┴———┤
    │籍贯或国籍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护照种类号码      │      │ 出境口岸 │       │
    ├————————————┼——————┼——————┼———————┤
    │交控日期        │ 年 月 日│ 撤控日期 │ 年 月 日 │
    ├————————————┴——————┴——————┴———————┤
    │撤控理由                              │
    ├—————————————┬————————————————————┤
    │联系人电话        │申请机关领导签字           │
    │             │         申请税务机关盖章  │
    └—————————————┴————————————————————┘
    附件3
                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
    ┌————————————┬———┬——┬——————┬———┬———┐
    │被控人  姓      │   │名│      │性别│   │
    ├————————————┼———┴——┼——————┼———┴———┤
    │籍贯或国籍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护照种类号码      │      │ 出境口岸 │       │
    ├————————————┼——————┼——————┼———————┤
    │交控日期        │ 年 月 日│ 撤控日期 │ 年 月 日 │
    ├————————————┴——————┴——————┴———————┤
    │备                                │
    │注                                │
    └——————————————————————————————————┘
      联系人       电话       审批税务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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