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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抵债如何缴税?
     发布时间:2013/4/12    来源:   阅读次数:228
     

      去年12月27日的专栏中,张先生对于公司净资产价值2900万元没有异议,但对于转让公司股权需要缴纳480万元的资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相当心疼。他问会计师,“公司今年亏损600多万元,怎么还要交那么多税?既然2900万的净资产大大超过了实收资本500万,那么我不卖股权了,把工厂卖掉,公司自己留着吧。”

      卖公司的确有两种卖法,一个是把公司股权卖掉,相当于卖车时连车带牌照一起卖掉;二是只卖公司资产,而不转让公司股权,相当于只卖裸车,车牌自己留着。这两种卖法,涉及到的法律主体不同,涉及的税种也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

      张先生如果决定以公司股权去抵债,其中的法律主体是H先生的公司和张先生,涉及到的税种是张先生因资产增值导致的资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如果H先生担心张先生的公司有债务等潜在风险,而不肯接受张先生以股权来抵债,而只愿意接受张先生以工厂的厂房、土地和机器设备等来抵债,则法律主体就不是张先生,而是张先生的公司,因为资产是在公司名下而不是张先生名下。同时涉及的税种和税率也会根据转让资产的性质不同而迥异。

      张先生的公司有工厂占地20亩,是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后自建的厂房。工厂内有3条生产线,所有工厂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还有2部货运卡车和3辆小汽车,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有15项专利。经评估,该厂房土地使用权为2400万,厂房的公允价值为500万,机器设备及卡车、汽车等固定资产合计约280万,15项专利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如果张先生决定要以资产抵债,就相当于将资产卖掉再去还债。因此,在税法上,用资产抵债是要视同销售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的。


      首先说一下涉及到的流转税有两种,转让土地使用权、厂房和专利,涉及营业税,而转让机器设备和汽车等需缴纳增值税。假设张先生公司的资产均以评估价成交,则其公司土地使用权2400万 厂房500万 专利30万=2930万需缴纳5%的营业税及附加146.5万元。而机器设备、汽车等需缴纳增值税(销项)40.68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用销项扣除取得的进项税额后的正数差额(附加税省略),假设进项抵扣25万,则本期缴纳增值税15.68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等不动产,除了要缴纳营业税以外,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假设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为600万,厂房原值为150万,已经使用了10年。则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为600 150(1 5%×10)=825万(忽略其他税种)。2.转让不动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本文忽略附加税)2900万×5%=145万。经计算,本次转让增值率为(2900万-825万-145万)/(825万 145万)×100%=198.97%,则土地增值税税率为50%。本次转让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为(2900万-825万-145万)×50%-(825万 145万)×15%=819.5万元。

      除了流转税和土地增值税,签订的合同还需要缴纳印花税。所有的转让收入扣除成本和税金(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税金以内)后的余额,是本次财产转让的所得,与公司当年度的600多万亏损合并后,最后一起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会计师粗略一算,不包括企业所得税,仅流转税和土地增值税就要缴纳146.5万 15.68万 819.5万=981.68万元,比转让股权需缴纳的480万元个人所得税整整高出一倍还多。张先生更心疼也更头疼了,想要降低自己的税负,应尽量说服H先生愿意接受他以股权抵债而不是坚持以资产抵债了。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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