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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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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方面1、发生非正常损失未转出进项税。2、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3、销售给其他单位的电力未计入销售收入。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5、销售下脚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未计入销售收入。6、收取的电费利息收入、滞纳金、违约金和其他价外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7、将不属于农村电网维护费的收入列入农村电网维护费收入申报免税,未计提销项税额。8、企业自用电和其他视同销售行为未计提销项税额。9、一户一表改造收取收入缴纳营业税,未计提增值税。10、食堂使用水暖电未做进项税转出。11、不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12、农电低压维护费支出领用外购的材料未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13、外购的煤炭用于职工福利部分未做进项税额转出。14、随电费收取的违约金未计提销项税额。15、部分城网电量收取低维费,少计应税收入。16、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支出,未作进项税额转出。17、固定资产大修价值超过原值20%部分,购进材料设备未做进项税额转出。18、汶川地震外购发电机援助支出抵扣进项税额。19、预售电费延期记销售收入。20、超范围计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二、所得税方面1、收财政局返地方附加手续费未计收入。2、购入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设备计入生产成本。3、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列支生产成本。5、代政府收取的以前年度附加费返还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6、以经营租赁方式将租赁给下属实业公司收取的租赁费未计入其他业务收入。7、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上一年度费用。8、超标准列支费用。9、使用非法票据列支成本。10、将支付给外单位人员奖金列入应付工资中核算支付。11、在建工程贷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12、超标准发放取暖费等。13、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专项应付款-用户投资工程款)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列支离退休人员部分退休金,应作纳税调整。15、将应按无形资产核算的管理系统软件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16、无法归还的临时用户贴费未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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