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文,将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由现行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同时规定,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20%统一调整为按5%征收,以上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据五华区地税局统计,按照新政策,全区有5,446户月纳税核定额在20,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今后可以免交营业税。这些个体工商户中大部分从事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以及沐浴、理发、洗染、照像、打字、复印等行业。此外,全区有253户属于娱乐业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酒吧、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等经营户将减除四分之三的营业税税负。上述减税政策实施后,将在扶持个体经济发展,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方面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