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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以后西部大开发15%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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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原规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0年底之前,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现在已是2011年了,请问: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否会继续执行,年限的多少年?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二条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考虑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以及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将会有正式文件予以明确此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的范围,年限等问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201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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