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医疗票据的格式和填开内容有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2    来源:   阅读次数:491
     

      发票是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其格式和填开要求除不定期换版外是相对固定的,填开内容必须与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相关,发生生产经营项目范围内的业务可自行开具发票,超出生产经营项目范围以外的业务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相应业务内容的发票,收到填开内容与开票方生产经营项目不符的发票是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也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医疗票据的格式和填开内容也是如此。

      1、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2年第70号)规定,医疗收费票据的具体格式是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印制,并套印有具体监印部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其格式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项内容。

      2、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要求,医疗机构在门诊、急诊、急救、体检以及患者住院过程中收取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包括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急诊观察费、住院收费以及其他门诊费用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

      也就是说,医疗收费票据的格式和填开内容是固定的(不定期换版的情况除外),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填开、使用医疗收费票据,纳税人收到格式或者填开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收费票据,应拒绝支付或者报销款项。

    相关文章: 医疗票据

    · 医疗票据的格式和填开内容有规定 2014-11-12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