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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186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1.“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分散在工商、质检、税务三个部门的登记办理简并到一个部门,大大简化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了市场准入,实现了便民利民。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现行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与创新,对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方便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三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交易透明度;四是有利于健全诚信体系,推进市场秩序的社会共治。

      2.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今年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需要明确的是,“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3.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类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企业唯一“身份证”,代码设计为18位,这18位代码涵盖了5部分信息,即: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企业等纳税人类别代码;第三部门(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4.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部署,全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我省改革与全国同步实施。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企业,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的范围。

      6.“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表申请。今后纳税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推行免填单、预填单、勾选等方式,及时采集,陆续补齐。二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共享、档案互认。质检、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申请。三是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省级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有效应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各相关部门均予以认可。

      7.“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如何办理企业登记?
      答:对新设立的企业,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并收缴其原发证照;已办理“一照一码”或“一照三号”登记的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先办理税务注销,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收缴其原发证照。

      8.改革后新的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到哪里查询和领取?
      答:企业可在省工商局的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窗口领取。

      9.“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原来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能使用吗?
      答:根据规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三证合一”改革过渡期,企业要在过渡期内完成“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过渡期内,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10.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收不收费?
      答:河北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换发新照不收费。

      11.“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跟以往有何区别?
      答:一是程序不同。以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要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二是材料不同。以往要向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提交三套申请材料。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三个部门申请登记材料和表格整合成了一套材料和一套表格。在工商部门原来设立、变更登记表格基础上,新增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生产经营地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和“联络员信息”项;在注销登记材料上,新增了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三是效力不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利于将更多的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效力更强,适用范围更广。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1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适用范围?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企业的“身份证”。企业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都要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1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的信息怎么查询?
      答:工商部门完成登记后,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hebscztxyxx.gov.cn)公示企业有关信息,社会公众可登录该网址免费查询企业的有关信息。

      14.改革后对税务登记管理有什么影响?
      答:改革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兼具了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不再需到税务机关单独办理,但是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涉税事宜。原来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可以及时获得税务人员的纳税辅导,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不在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可能无法及时获知其相应的涉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必须尽快到税务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及时进行纳税申报,避免因违反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15.改革后是否变更登记都需到工商机关办理?
      答: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其他的登记信息变更应向工商机关进行申请。

      16.改革后企业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注销?
      答: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可先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清税申报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对于可以即时办结的情况,接收数据一方税务机关应尽量做到实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意见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对于存在疑点情况,不能即时办结的,接收数据一方税务机关也应将该情况实时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机关告知纳税人。待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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