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3/8    来源:   阅读次数:64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      2015.2.4 

    为加强后续管理,现就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申报期限和申报方法,畅通申报渠道,确保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办税大厅、邮寄或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二、关于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用票单位可在办税服务厅填写《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表》,税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用票单位使用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并向发票印制企业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发票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发票印制通知书》的要求印制印有用票单位名称发票,确保用票单位正常使用。

    三、关于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机关应当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税务登记便利化。一方面,推进税务登记方式多样化,提供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多部门联合办理和“电子登记”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供多种选择和便利;另一方面,推进税务登记手续简便化,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只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核对,收取相关资料后即时办理税务登记,赋予纳税人识别号,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环节力求即来即办的同时,应当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在税务登记环节采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生产经营地址、公司章程、商业合同和协议等数据信息,并在后续的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环节及时采集、补充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加强对税务登记后续环节录入、补录信息的比对和确认,并逐步实现对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差错率等征管绩效指标的实时监控。

    四、关于取消“扣缴税款登记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登记不再进行审批。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或其他涉税事项时直接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是否如实申报代扣代缴税款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范扣缴义务人不履行税法义务带来的税收管理风险。

    五、关于取消“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认定”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一)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北京、上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营业部柜台建立《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股权过户情况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见附件)。

    (二)具体操作规程
    1.申请人(转让方,下同)负责填写股权变更的相关事项内容;
    2.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委托当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申请人登记填写内容逐笔验证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核对《登记簿》填写的内容;
    4.年度终了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登记簿》交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三)自2015年起,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按照上述要求对《登记簿》登记的内容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将主要情况书面上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

    六、关于取消“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事后备案等方式加强执行豁免历史欠税政策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工作,及时对备案资料进行核实,发现条件不符的,应当立即纠正。

    七、关于取消“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和“可用于调和为汽、柴油的石脑油、溶剂油计划及调整计划的核准”后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
    因交通运输业已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取消“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事项的相关业务已不存在。同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下发后,将石脑油、溶剂油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不需要再对可调和为汽、柴油的石脑油、溶剂油采取审批下达计划的方式进行管理,取消“可用于调和为汽、柴油的石脑油、溶剂油计划及调整计划的核准”事项的相关业务也已不存在。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和《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文件印发)第十八条、十九条和二十条已经失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股权过户情况登记簿 
    总局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相关文章: 行政审批事项

    · 税总发[2016]23号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2016-06-27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省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2015-10-10
    · 青地税发[2015]43号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5-08-17
    ·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度第2号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15-08-17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2015-08-17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15-08-1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08-17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2015-07-16
    · 琼地税函[2015]461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2015-07-16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15-07-1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