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房产专栏  
      未开票也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房产,清算时如何确认收入?
     发布时间:2012/1/13    来源:   阅读次数:1095
     

      问: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也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答:1、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2、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既未开具发票也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房产,若申报的计税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方法和顺序核定确认清算收入:
    (一)按本企业当月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三)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认。

    相关文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

    · 土地增值税清算:用对方法,合理分摊土地成本 2024-04-25
    · 关于因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重大争议问题 2024-02-28
    · 销售无产权车位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得扣除成本费用? 2019-11-26
    · 房地产新项目进项可否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 2019-11-26
    · 商票支付的工程款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以扣除么? 2019-11-26
    ·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成本分摊方法及面积数据 2018-12-29
    ·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 2018-04-28
    ·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确认的5原则 2017-01-05
    · 土地价款抵减的销项税额须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解读 2017-01-05
    · 房企新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如何填报? 2016-09-2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