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税务筹划  
      广告宣传方式也可以筹划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414
     
    现在,人们经常看到各种各样的街头广告:高楼悬挂的横幅、流动的车厢广告等等。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对广告宣传越来越重视,通过有效的广告宣传开拓新市场、巩固已有市场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策划时,应考虑所采用的广告宣传方式,因为不同的广告形式会导致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因此广告宣传策划需要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既达到宣传效果,又节约税收成本。   我国目前涉及企业广告宣传费用列支的税收法规,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食品等少数几个行业为8%)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除了通过媒体发布的广告外,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可据实扣除。以下根据税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举例分析。   自身宣传与广告公司宣传的筹划   企业在一些地方、某些情况下进行企业、产品宣传,在同等效果下,有时自身去操作比通过广告公司操作费用要少些。比如企业拟在一县城采取挂条幅方式来宣传自己的新产品,企业可自身策划来实施:先委托某一单位加工该条幅,再向当地工商等部门申报审批,之后悬挂条幅。假如此方案所需费用为10万元,如委托广告公司则需费用12万元。单从费用上比较好像企业自身去操作比委托广告公司要节约2万元。但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自身操作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而通过广告公司则可以按广告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两项费用税前可扣除的比例不同,业务宣传费可扣除的比例相对较低些,容易引起纳税调整。在此例中,如果该企业的业务宣传费预计要超支,则加上纳税调增的3.3万元,企业自身操作的成本相当于13.3万元,因此不如通过广告公司来操作。   员工促销与委托他人促销的筹划   企业在进行产品促销时,可用本单位员工进行促销,也可以委托独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具体选择何种方式,应进行筹划。   比如某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制,计税工资为人均800元。现拟开辟一新市场,除媒体广告费和实物促销品由企业提供外,还需安排30个人计划用5个月的时间去促销。如招聘员工则人均月工资需1200元,工资合计为180000元;如委托独立的单位或个人促销需支付促销费用190000元。单从费用上看,好像招聘员工方式要节约10000元,但实际上招聘员工方式因支付的工资超过计税工资要纳税调增60000元,而多缴企业所得税19800元,与委托独立的单位或个人促销相比减少利润9800元。对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来讲,工资总额相对稳定,如招聘员工来促销,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几率更大,因此在选择促销方式时更要进行筹划。 

    相关文章:

    · 个人转让商业用房税费如何合理操作才能减少税费 2020-10-30
    · 厘清关联债资比例常见的概念误区 2020-10-30
    · 另一种视角看“反避税”、“壳公司”与“经济实质” 2020-10-30
    · 物业出租房产税与增值税纳税筹划及实务分析 2020-10-30
    · 盈余积累转增资(股)本后股权(票)原值如何确认 2020-10-30
    · 新增值税税率下,总投资额不变的“甲供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临界点分析 2020-10-30
    ·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测算方式及案例 2020-10-30
    · 房地产利息支出的税收筹划 2020-10-30
    · 总分公司间划拨资产涉税问题 2020-10-30
    · 选择共同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可以实现土增节税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