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明年起取消车购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发布时间:2011/12/30    来源:   阅读次数:762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并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就《决定》中相关问题,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决定》将原征管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废止,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原征管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六条,是关于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规定。根据这些条款的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过户是指车辆发生转让而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转籍是指车辆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变更是指车辆车主名称、车辆识别号等发生变更。这些条款还规定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提供资料等内容。

    新征管办法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

    问:请问为什么决定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答: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是从车购费时期延续下来的,基本上比照车管部门车辆管理的思路和模式。

    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的增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纳税人反映比较多。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问:请问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税务机关将如何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答: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能起到促使免税条件消失应税车辆进行重新纳税申报的作用。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问:《决定》将原征管办法第十三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请问这样修改有何意义?

    答:新条款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修改后的新条款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调整车辆购置税实地验车业务,减小实地验车范围,在纳税申报环节进行有选择性的实地验车,可以减少纳税人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麻烦,以及解决由于实地验车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扰民问题,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问:请问总局对改进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工作还有什么打算?

    答:为了持续改进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总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征管制度,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不断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二是进一步创新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推行网络办税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排队难、办税难问题。  

    相关文章: 车购税

    · 车购税免税指南 2016-09-26
    · 车购税和车船税的区别 2016-02-23
    · 哪些车辆可退还已缴纳的车购税? 2014-06-08
    · 鄂国税函[2010]168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扩大车辆购置税业务范围的县市区车购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4-01-07
    · 明年起取消车购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2011-12-30
    · 车购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暂不扩大 2011-11-22
    · 同款相同车价的车购税差异分析 2011-11-22
    · 税总提醒:“车购税退税”一事纯属骗局 2011-11-22
    · 货便函[2009]19号 关于2009年第1次车购税车价信息采集、汇总工作的通知 2011-11-22
    · 货便函[2009]70号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09年第2期车购税车价信息采集、汇总工作的通 2011-11-22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