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黑财非税[2013]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4    来源:   阅读次数:855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黑财非税[2013]3号       2013-6-5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2013年财政同步监督总体要求,结合我省非税收入预决算编审具体情况,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非税收入决算编制情况、2013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及1至5月份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中如发现相关问题可延伸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2012年非税收入决算编制数据的完整性。重点检查非税收入决算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决算布置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以及各单位是否存在财务账表不一、估列代编、弄虚作假问题。
      (二)2013年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是否按预算要求进行编报,有无可组织收入项目应报未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账外循环和违反“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等问题,以及2013年1-5月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征收计划与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三)非税收入分成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等是否按照有关省级分成政策规定足额计提和及时上缴及清理混库收入等情况。
      (四)取消或停征非税收入项目监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国家已明令取消、停止执行的收费项目是否存在变相继续收取费款,国家已明令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是否仍继续按原征收标准执行,有无擅自减、免、缓非税收入等问题。


      (五)审计部门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关市县和部门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森林植物检疫费,以及坐支挪用票据工本费收入、消防设施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直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各市(地)、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自查时间自2013年6月初至9月末结束,自查面为100%;省财政厅采取多部门参与和市县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面不低于30%,具体时间根据各单位自查进度安排,另发“财政检查通知书”(省财政厅第一批直接检查单位名单附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确保本地、本部门所属单位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双向延伸。坚持以非税收入预决算编审为主线,核实收入征管情况,以票据为源头,检查票款收入情况,以收费项目、标准为依据,检查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将代理银行收款和国家金库数据进行相互延伸核实,确保非税收入数据真实、准确。
      (三)确保检查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创新检查方式,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做好所属县(市)、单位的检查工作,务求检查实效。列入省直接检查的单位要提前做好相关资料汇集等准备工作,确保重点检查质量和效果。
      (四)做好材料上报及考评工作。各市(地)财政部门要如实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汇总所属县(市)检查情况,形成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上报至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省直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将汇总本次检查工作情况并通报全省,各地、各单位的检查情况纳入年度非税收入工作考评范围。

      附件:省直接检查单位名单(第一批)

    相关文章: 非税收入

    · 减税降费持续显效非税收入增幅较高 2020-10-30
    · 《征管法》修订不能如期完成,非税收入征管将尴尬不已 2018-12-26
    · 财税[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06-27
    ·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014-06-08
    · 黑财非税[2013]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12-14
    · 财预[2012]28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2013-01-05
    · 浙财综[2011]120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收费不再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通知 2011-12-19
    · 社团收据、非税收入收据可否税前扣除? 2011-11-22
    · 国资处置收入按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 2011-11-0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