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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差旅费报销的误餐补贴是否交个税?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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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同事外出时,在报销差旅费时,也同时报支了一定金额误餐补贴(此误餐补贴不是和工资一起发放,而是和差旅费一起报支),请问这部分是否应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您好!国税发〔1994〕089号文不征税的“误餐补贴“是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餐补政策补充规定: 国税发[1994]89号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税字[1995]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误餐补贴(餐补)税收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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